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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文化部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验收,2009年6月22日至30日,文化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罗运琪率由社文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成的自查小组,先期对全省九个市、州、地40多个县(区、市、特区)的普查工作进行了自查。
自查验收组分为四个小组,第一组由罗书记亲自带队,赴六盘水、安顺、贵阳三地分别对个12县(区、市、特区)进行检查;
第二组由社文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王德文处长带队,赴铜仁、遵义两地分别对13个县(区、市、特区)进行检查;
第三组由社文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处)张诗莲副处长带队,赴毕节、黔西南两地分别对12个县(区、市、特区)进行检查;
第四组由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周必素主任带队,赴黔南、黔东南两地分别对12个县(市)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主要是围绕文化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首先检查各地普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验收汇报材料的准备情况,了解和掌握各地普查基础档案收集和管理情况,并现场解决各地在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十分重视,分管省长在听取了文化厅验收自查工作的汇报后,对全省普查所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根据各个检查小组验收情况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领导,提供工作的组织及人财保障
1、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省各地十分重视,均成立了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的普查领导小组,按照普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普查工作方案,确定普查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配备了专门人员。同时,克服经费困难、人员缺乏和设备老化的问题,按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的具体要求,制定普查计划、拟定普查提纲、制作普查登记表等,对本行政区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普查。
2、多数地区是正副分管领导亲自安排普查工作,并对普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财政局、民宗局、史志办、教育局、旅游局等单位积极配合,对推动普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的地区抽调精干人员,建立了县(市)、乡镇(街道)、村三级普查员队伍,同时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部分县(市)在县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仍安排普查专项经费,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借助原始积累,全面开展普查
借助“十大集成”普查成果及文物普查相关经验,在全面展开普查。组织各种形式的普查小分队,走乡进镇,采访各乡镇文化站、政府工作员、各村组领导、各村寨寨老、族长、传统技艺传承人、知名人士、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知情人员,并在调查中做好各种表册记录和文字资料记录,对项目进行音像拍摄,实物采集等。
全省88个县(区、市、特区)在本行政区域内走访的行政村镇及街道均过80%,大部分地区达到100%。
现全省88个县(区、市、特区)普查验收相关材料已集中于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经过中心整理审核后,对材料不合验收标准的地区将提请整改和补充。
三、重点项目重点调查、重点记录
各地在普查过程中多数都将采集到的线索材料进行汇总,经专门人员分类整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从中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的濒危项目重新走访,进一步对其历史沿革、人文背景、传承脉络、分布情况等数据进行完整记录,同时借助县志、府志、市志等文献支持,从而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可靠,脉络清晰,为确立和申报保护名录奠定基础。
四、基本摸清了本地区的资源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通过第一阶段的普查,各地基本摸清了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据初步统计,至2009年5月,全省摸排采集非物质文化遗产新线索近30000余条,已作记录或文本的近20000余条,重点调查项目5800多项,走访传承人21000余人。已作简要描述和记载或制成文本的近10000项,其中:黔东南4392条,铜仁1118条、毕节917条、六盘水767条、遵义449条、黔南277条、安顺189条、贵阳178条、黔西南176条。
五、建立起较为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基础档案
各地在普查工作中采集到大量的第一手原始资料,以及实物、线索等,并作了普查记录、讲述者记录,完成了项目调查报告。多数地区能按照普查要求进行登记、分类,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县(区、市、特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基础档案,对重点项目除文字记录外还采取录音、录像、照片等技术手段,并建立起相应的电子和照片档案。
六、利用媒体,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新兴的事业,为了让更广泛的群体了解和认识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主动积极地参与到保护工作中,各地纷纷运用各种方式加强宣传,如:借助媒体、利用“文化遗产日”和各类民间节日以及通过电视台、报刊及橱窗等多种宣传形式,让社会和民众了解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增强了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认识,加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理解,纷纷提供线索,主动投入到普查工作中。
七、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普查经费投入不足。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量大,但由于是欠发达地区,使得普查经费投入严重不足。能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专项经费的县(区、市)不多,部分县(区、市)文化部门在开展普查时,也只能是量力、尽力而行。加上少数地方政府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只花钱不找钱的工作,没有引起重视,更谈不上必要的投入,这给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2、缺乏专门的工作机构的人才队伍。全省除了省、部分地区、县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外,大部分地区没有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业人才和专门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全新的、技术含量高的工作,有的地区现在仍然是从县文化馆及乡镇文化站、图书馆等抽(借)调业务干部进行工作,制约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
3、普查工作进展不平衡。各地资源普查情况进展不平衡,普遍存在基础档案收集不够全面,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各地对本行政区域的资源部类、数量、分布情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基本掌握,但在信息的采集整理上不够全面和完整。
(省非物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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