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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贵州文化工作要点
[2010-01-27] 责任编辑: 浏览人数:390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应对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保持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各项建设指标稳步提高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文化系统要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水平,为实现贵州文化新崛起提供组织保证;坚持不懈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工作全局,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扎实推动贵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发展;坚持不懈地用改革创新精神引领文化工作实践,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提高服务本领,努力开创贵州文化科学发展新局面。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为进一步开创文化建设新局面奠定思想基础。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努力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认真落实各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加深对“一面旗帜、一条道路、一个理论”的理解和把握,培养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忧患意识、人本意识、市场意识、法制意识、阵地意识和改革创新意识,增强文化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党和人民信得过的人;继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好“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和“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力争使公众对文化行政部门和行业的综合满意率达80%以上。
——全面推进文化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按照十七届中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要求,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从政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清正廉洁,守住道德底线;制定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作、编排一批廉政小戏,参加全国廉政戏剧展演选拔活动
二、理清思路,做好规划,为进一步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做好充分准备。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理论成果与实践成果,深化对文化地位和作用、发展方向、发展目的、发展的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等认识,增强推动贵州文化建设科学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文化领域的引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发挥文化系统在建设、传播先进文化中的方面军作用;珍惜机会,勇于实践,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探索我省农村地区、偏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发展的新途径、新路子,提高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战略决策水平,着力解决制约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
——组织完成《贵州省“十二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以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整体发展的良好格局。争取将以下项目列入省“十二五”规划:贵州省美术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省群众艺术馆改扩建,6个市(州、地)综合博物馆、16个重点文化县(市、区)博物馆,9个市(州、地)图书馆(群众艺术馆)、大部分县文化活动中心、20个县级图书馆、25个县级文化馆、100个城市社区文化中心、10个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等等。
三、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重、“硬件”与“软件”建设并重,以管理和服务为核心,以基层农村、偏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为重点,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步伐,提高服务能力。
——在各级财政支持下,完成2010年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及设备采购、设施建设任务,建成10个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对一批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的维修改造给予资金补助;完成原10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示范点设备维修及更新,新建408个乡镇服务点;按照文化部的统一部署,逐步推动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群众文化、少儿艺术等活动。举办全省县级业余文艺表演团体文艺调演。结合传统民俗活动、民族节日等,全年开展示范性演出活动不少于20场;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群星奖’”评选,力争取得好成绩。
——按照文化部的统一安排,为实施“春雨工程”做好基础性工作。培育具有可持续发展价值的政府文化、民间文化(节日)活动品牌。制定贵州古籍保护工作规划;充实完善“贵州数字图书馆”服务功能,加大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和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和普及,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向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倾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未成年人中的传承,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并总结经验,使该项工作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四、进一步繁荣全省文艺创作与生产。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遵循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打造地域特色浓郁、民族特色鲜明的艺术精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以国内外、省内外重大节庆文艺展演活动为平台,培养本土文艺人才,提高演艺水平,打造艺术精品,繁荣贵州文艺创作与生产。组织完成上海世博会“贵州文化周”活动的文艺演出、民族文化传习等任务;推荐优秀剧(节)目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第六届全国话剧展演、全国杂技比赛和第九届安徽省艺术节;组织美术作品参加中国美术发展工程和中国美术海外扩展工程;组织举办全省舞台艺术技能培训班和艺术档案培训班。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9号)文件精神,在加强对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少数民族文艺院团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艺术精品的创作扶持力度,鼓励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气息的优秀文艺作品创作与生产,打造一批有影响的少数民族戏剧、音乐、舞蹈等文化艺术品牌,弘扬民族精神,发展和繁荣贵州民族文艺事业。
五、进一步创新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实践。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政策,探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与新农村建设、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新机制,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推进文化遗产事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文物保护。提升我省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水平,加强免费开放的动态管理;启动《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并报批《渝黔、贵广高速铁路沿线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完成我省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开展“5·18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宣传活动,编辑出版《中国文物地图集·贵州分册》、《杨粲墓考古发掘报告》和“贵州文化遗产丛书”第一辑;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考古发掘等各项管理制度。完成《贵州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办法(草案)》等立法调研、起草和修改工作。加强文物法制建设和执法督察工作;以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为抓手,编制和推动“百村保护计划”,探索我省特有的生态博物馆发展道路,为国际生态博物馆的实践提供新鲜经验。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做好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传承人申报工作;完成“贵州侗族大歌”保护规划和“水族、布依族”两个生态保护区的规划。组织“黔东南州苗侗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国家级生态保护区”,启动“苗族服饰”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工作;完成2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项目立项和1-2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或传习所的建设任务。
六、进一步加大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坚持管理与繁荣并重,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文化市场法规体系,着力培养市场主体,强化要素市场,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文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依法下放审批权限,缩短审批时间,取消收费项目,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积极探索网络文化市场监管新模式,认真组织对原有网吧计算机监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系统效率,增强系统功能,推动和指导各地网吧监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良好的市场管理、经营秩序。
——加强对网吧游戏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查处,坚持把群众高不高兴、消费者满不满意,作为检验文化执法工作是否合乎要求的重要标准,打击互联网低俗之风,清理网络音乐、手机音乐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成立网吧、网络游戏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发展的调研和规划工作,通过政策倾斜、对口帮扶等各种手段,培育和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文化服务。
七、进一步加快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文化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调整思路,科学决策,抓紧落实和制定全省文化产业宏观政策措施,强力推动贵州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做好渝黔线、贵广线沿线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的调研及其他工作的前提下,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促进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文化产业的特殊优势,以贯彻落实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为重点,编制好“十二五”贵州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积极改造传统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的融合,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做大做强贵州文化产业。
——拓展文化企业的投融资渠道,建设文化产业项目投融资服务平台,扶持动漫、游戏、会展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做好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推动原创动漫扶持计划和原创动漫推广计划的实施;加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进一步发挥文化企业的示范、窗口作用;开展文化产业专题调研活动,完善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把好入口关。做好“多彩贵州文化季”、“西部博览会参展”等工作;开工改造北京路影剧院,积极推进“河滨文化广场”等重大文化产业建设项目的落实。
八、进一步拓宽对外文化交流渠道。发挥贵州民族文化优势,广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巩固、深化与世界各国和港澳台地区的文化关系,大力推动贵州文化“走出去”。
——高度重视文化资源在对外文化交流和服务贸易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全省各地积极性,打造一批具有本土文化特色和适应国际文化交流的品牌项目,并通过积极的协调运作,争取更多的国际、国内演出机会。2010年,保质保量完成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组织的,由贵州民族歌舞剧院承担的“中国民族艺术团”赴马、菲、日的慰侨演出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多彩贵州风”赴加、美巡演及文化旅游推介活动。同时,力争参加文化部组织的“中加建交40周年展演”及“欢乐春节”等品牌活动。
——推介各地方、各演出团体组团(小分队)参加国际艺术节、音乐节、少儿艺术节及考察、交流、访问活动,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完善对外文化工作联席机制和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资料库建设,加强与各厅(局)、各市(州、地)的沟通与协调,构建政府交流项目与民间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工作网络;加强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推动各种形式的“文化入岛”,增强文化认同,促进港澳台人心回归。
九、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文化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精神,统筹规划,加强指导,积极推动我省专业文艺演出团体改革工作,为完成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巩固和发展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的现有成果,完成省杂技团、省文化演出中心整体转企改制后的配套工作,创造条件启动省话剧团转企改制;克服种种困难,启动并完成北京路影剧院、朝阳影剧院、人民剧场的转企改制工作;在总结省图书馆、省博物馆内部机制改革工作经验的前提下,启动省群众艺术馆等单位的内部机制改革工作,全面推行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推行激励竞争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各项配套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争取省里支持,力争解决或改善省直院团排练、演出场地问题,为文化体制改革顺利实施提供支撑条件;设立贵州文艺演出院团专业人员学历教育机构,建立演出院团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大力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文化部要求,2010年底前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组建工作。
十、建立健全保障措施,为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充分认识财政投入、人才队伍、政策法规、艺术科研等对发展繁荣文化事业的支撑作用,建立和完善协调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文化建设新格局。
——完善政府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和管理方式。在争取国家更多项目和财政支持的同时,搞好与省相关单位的协调、合作与沟通,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正常运转;围绕文化建设大局、民族文化保护大局和文化体制改革大局,继续争取省财政对省直文化系统经费投入和对转企改制文化企业发展专项经费的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改进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不正之风,营造人尽其才、人才辈出的良好氛围,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用到关键位置上;继续实施“653工程”,争取实现与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合作培养花灯、黔剧等专业人才的工作目标;完善干部学习考评机制,加强后备干部、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既懂文化、又掌握高新科技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力度,形成“依法管人,以理服人,以机制激励人,以制度约束人”的良好格局。
——加强文化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完成《贵州省直文化艺术单位岗位技术考核(评)大纲》编制工作,加快完善《贵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件(草案)》,并报省政府审批;做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组织开办“全省文化执法干部队伍培训班”;修改完善《贵州省文化行政执法文书》,制定我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确认工作流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深入开展全省文化发展战略及文化艺术产业、文化艺术市场、文化安全及农村文化建设等问题研究。加强对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发掘、整理、保护、研究以及开发利用。指导办好《艺文论丛》,完成贵州省艺术科学规划办省级课题立项和《中国节日志·贵州查白歌节》调研报告;加强与各省(市、自治区)戏剧研讨、创作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举办“北京‘贵州省剧本创作现象研讨会’”和“贵州、广西民族戏剧创作研讨会”,并取得实质性成果。做好“多彩贵州”小戏、小品大赛承办工作,发展繁荣我省地方戏剧创作。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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